毒品也会穿马甲?哪些行为构成毒品犯罪?拒绝毒品要怎么做?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北京海淀法院就通过当事人从暗网购毒的案例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资料图片)
小聂(化名)通过暗网登录国外网站,先后多次从国外购买毒品麦角酰二乙胺(“LSD”,俗称“邮票”),为了盈利他在微信上寻找买家,并将“邮票”寄往各地。小赵在朋友圈看到了小聂的消息后很感兴趣,便下单购买少量“邮票”,并将其中一部分倒卖给了其他“毒友”。有一天小赵带着几张“邮票”来到朋友小钱家,声称只要含上小小的一片,就会感到“飘飘欲仙”。小钱(化名)看出了这花里胡哨的片剂很有蹊跷,摆摆手拒绝了小赵的“分享”,留下小赵在客厅里独自“享用”。
问题一:法律上如何定义毒品?小聂手里这些颜色鲜艳的“邮票”属于哪种毒品类型?
根据我国刑法、禁毒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体品种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为依据。
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大麻等毒品出现较早,属于传统毒品。新型毒品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目前,极具伪装性、隐蔽性、诱惑性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经成为了第三代毒品,它们伪装成“邮票”“跳跳糖”“饼干”“功能饮料”“奶茶”等在全球范围内流行。小聂手中的“邮票”这类致幻剂便属于第三代毒品。
问题二:哪些行为构成毒品犯罪?法律上如何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了共计11个毒品相关罪名,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在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体系。刑法对毒品犯罪行为予以规制,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对毒品违法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措施;禁毒法规定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戒毒方式。此外,还有药品管理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问题三:小聂小赵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小赵贩卖“邮票”剂量很小能否免于刑事处罚?小钱没有吸食“邮票”也构成犯罪吗?
小聂从境外非法购入毒品“邮票”,并通过网络渠道贩卖,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小赵从小聂处购买“邮票”并倒卖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可见,即便小赵贩卖“邮票”的剂量很小,也构成贩卖毒品罪。此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所以,小赵带着“邮票”来到小钱家吸食,即便小钱并没有参与,也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问题四:拒绝毒品,我们应该怎么做?
首先,面对毒品千变万化的“外衣”要擦亮双眼,不要被各种噱头蒙蔽,认清毒品的真面目,学会防范和拒绝毒品;其次,时刻提高警惕,不随便接受他人递来的食物、饮品、香烟等;最后,切勿心存侥幸,不要因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杜绝不良嗜好,选择安全健康的休闲放松方式。
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让我们一起行动,提升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
Copyright 2015-2022 华南动漫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025786号-52 联系邮箱: 954 29 18 82 @qq.com